醉驾同车人作证有利,家属私下找证人沟通,会不会被认定干扰作证?

引言
家属觉得同车人是自己人,只要肯帮忙说几句当时没开车、喝得不多,案子就有转机。可跑到人家那儿一通求、一通许诺,弄不好不但没帮上忙,反而给当事人和自己添了新麻烦。
一、同车人的证言,在醉驾案子里到底有多重要?
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当犯罪嫌疑人是否饮酒、是否驾驶机动车存在争议时,公安机关应当收集同车人员、现场目击证人或者共同饮酒人员的证人证言,以及饮酒场所、行驶路段的监控记录。
也就是说,同车人证言不是可有可无的旁证,而是用来还原当时谁开的车、喝了多少、行驶路线如何的关键证据。家属正因为明白这一点,才急着去联系同车人。但越是关键的证人,越不能由着家属去接触。
二、家属私下找同车人,怎样就越过了合法边界?
正常打听情况、请证人如实向办案机关陈述,本身不违法。但如果家属为了让同车人作出特定的、对当事人有利的陈述,而采取请客送礼、许诺好处、反复劝说甚至施压威胁的方式,性质就变了。
意见明确,实施威胁、打击报复、引诱、贿买证人、鉴定人,或者毁灭、伪造证据等妨害司法行为的,属于从重处理情节。也就是说,本来当事人可能是个情节较轻、有机会从宽的醉驾,家属这一操作,反而成了从重处理的理由。
表1 家属与证人沟通的合法与越界

三、为什么说私下找证人,可能把小事办成大事?
醉驾本身是轻罪,法定刑是拘役并处罚金。可一旦被认定为引诱、贿买证人,不仅在本案中从重处理,还可能单独触及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妨害作证罪,或者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原来只是一个人醉驾,结果家属自己也成了犯罪嫌疑人。
另外,同车人如果按家属的意思说了假话,庭审或笔录中一旦被识破,这份证言不仅不能帮当事人,反而会让法官对整个案件产生负面评价,把原本有利的局面彻底扭转。这在实务中并不少见。
四、想用好同车人证言,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家属不应自行接触证人。如果同车人确实了解对当事人有利的情况,应当由辩护律师依法申请证人作证、依法调查取证,或者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向办案机关提出。律师取证有法定程序和笔录规范,既能固定证言,又不触碰妨害司法的红线。
家属能做的,是把同车人了解到的客观情况如实转告给律师,由律师判断哪些能用、怎么用。切忌自己去教证人怎么说、给证人什么好处,否则好心办坏事,把本来有救的案子越帮越糟。
五、涉案人员及家属常见问题解答
问:同车人愿意帮忙,能不能让他直接去找警察说?
答:可以让证人如实向办案机关陈述,但家属不得教唆、许诺;最好由律师依法申请其作证。
问:家属给同车人一点感谢费,算不算贿买?
答:若与让其作出特定陈述挂钩,就可能被认定为贿买证人,属于妨害司法,风险极高。
问:证人已经按家属意思说了假话,怎么办?
答:应尽快由律师介入,依法纠正,避免被认定为妨害司法行为而从重处理。
六、全文总结
同车人证言是醉驾案件的关键证据,但家属私下接触、引诱、贿买证人,不仅不能帮上忙,反而构成从重处理情节,甚至单独构成妨害作证等犯罪。想用好这份证言,正确的路径是由辩护律师依法申请证人作证、依法取证,家属只客观转告情况,切勿自行教说或许诺好处。
盛廷刑事律师提醒
醉驾案子本可争取从宽,家属却常因急于接触证人把事情办砸。切勿自行找同车人教说、许诺,应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依法取证、申请证人出庭,既固定有利证言,又守住不碰妨害司法的底线。本所刑事团队长期办理醉驾、危险驾驶类案件。
免责声明
本文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及刑法相关规定整理,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各异,请咨询执业律师。
主要法律依据与真实信源
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最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