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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里生病了怎么办?家属能送药进去吗?

发布时间: 2026.10.08盛廷刑事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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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家属突然接到通知:亲人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某看守所。慌乱过后,第二个冒出来的问题往往是——他平时就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进去以后药怎么办?生病了谁给他看?能不能把他常吃的药送进去?

这些问题不是矫情,而是实实在在的生存焦虑。看守所不是监狱,但同样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羁押场所,家属不能像住院那样随时送饭、送药、陪护。本文把法律规定和实务做法一次讲清楚。

一、在押人员生病,看守所必须管:法律怎么规定

1. 看守所负有法定救治义务

很多家属担心“里面没人管死活”,其实法律对看守所有明确的救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国务院令第52号,1990年3月17日发布施行)

从这条规定可以拆出三层意思:第一,看守所内部要有医务室、有常用药、有医务人员日常巡诊;第二,小病在所内看,大病转地方医院,费用按规定由国家承担,不是家属掏钱;第三,病情严重到不适合继续羁押的,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2. 日常诊疗流程是怎样的

实务中,在押人员感到身体不适,通常先通过监区管教民警向看守所医务室报告,由所内医生出诊或者提到医务室诊治。常见小病(感冒、肠胃炎、轻微外伤)由所内医生对症处理;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者所内条件有限的,经审批后押解到当地合作医院就诊;突发急病、重病的,会紧急送医并通知办案机关和家属。

家属能做的,是通过正式渠道(律师会见、向驻所检察官反映、向看守所管理部门查询)了解亲人的健康状况,而不是天天打电话催问。

二、家属能往看守所送药吗?答案:一般不能

1. 为什么不能私自送药

这是家属最常问、也最容易误解的一点。《看守所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公安部《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七条进一步明确: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注意这条规定列举的可送物品是“日用品和学习书刊”,并没有把“药品”列进去。实务中,为防止夹带违禁品、毒品或者用于自残的物品,绝大多数看守所不接受家属私自送来的药品,包括处方药、保健品、中成药。

2. 那亲人的慢性病药怎么办

正确做法是:家属把亲人平时服用的药品名称、剂量、服用方法整理成书面材料,通过律师会见或者正规渠道告知看守所医务室和办案单位,由所内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是否配药、调整用药。如果所内没有相应药品且病情必需,医生会按流程处理,必要时转院。

家属切忌自作主张把药混在衣服里、夹在书里偷偷送——这不仅送不进去,一旦被查出,还可能影响在押人员的管理考核,甚至被认定为妨碍监管。

三、家属可以送哪些东西?现金怎么交

家属通常可以送的物品包括:换季衣物(不带金属配饰、不带抽绳的上衣裤子)、内衣内裤、鞋袜、毛巾等日常用品;经检查同意的书籍、信纸信封;以及少量现金。

现金一般不是直接交到在押人员手上,而是由看守所代为保管,存入其个人账号,在押人员有正当用途(如购买食堂加餐、日用品)时可以按规定使用。具体每月消费限额、可购买物品清单,以各看守所现场公示为准。

送物时间、地点需要提前电话咨询看守所接待窗口,不同所规定不同。送之前务必问清楚:哪些能送、哪些不能送、每周哪几天接收、是否需要预约。

四、病情严重时,家属能争取什么

1. 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提到“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如果亲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家属可以委托律师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是否准许,由办案机关审查决定。

2. 保外就医(判决后服刑阶段)

如果案件已经判决、亲人转到监狱服刑,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俗称“保外就医”)。这一阶段的条件和审批程序与侦查阶段的取保候审不同,需要结合病情诊断、刑期、社会危险性综合判断。

3. 家属知情权如何保障

实务中,家属最常遇到的困境是“不知道里面到底怎么样了”。合法的知情渠道有三条:一是委托辩护律师,律师依法可以会见在押人员,当面了解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二是向驻看守所的检察室(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机构)反映,请求监督;三是直接向看守所管理部门查询,要求告知就医情况。

五、常见情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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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常见问题解答

问:家人在看守所突发心脏病,派出所会通知家属吗?

答:会。在押人员突发急病需要送医的,看守所一般会及时通知办案机关,由办案机关通知家属。家属如果长时间没有消息,应主动委托律师会见或者向看守所、办案单位查询,不要坐等。


问:有严重高血压,能不能申请取保出来看病?

答:可以依法申请,但能否取保取决于病情严重程度、罪名性质、社会危险性等因素,不是只要有病就一定能出来。建议带上既往病历、诊断证明、用药清单,委托律师提交书面申请并提出保证人或保证金方案。


问:送过去的衣服被退回来了,为什么?

答:常见原因包括:衣服带金属拉链、金属扣、抽绳、帽绳,或者是夹层、连体、带帽子的款式,存在安全风险;也可能是当批暂停接收物品。退回时看守一般会说明原因,按要求换款式再送即可。


问:家属可以在看守所外面等着,要求见一面吗?

答:在侦查阶段,除律师外,家属一般不能会见在押人员。《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但实务中侦查阶段家属会见通常不被批准,正式判决后按监狱会见规定执行。


问:花点钱能不能让人在里面吃好点、看好病?

答:不要相信“花钱捞人”“花钱保外就医”的承诺。看病是看守所的法定义务,不需要额外花钱;任何声称“有关系”“能打点”的中介,极可能是诈骗。

七、全文总结

看守所不是无人管的地方。在押人员患病,看守所有法定及时治疗义务,小病在所内看、大病转地方医院。家属不能私自送药,正确做法是把病情和用药信息通过律师或正规渠道告知所内医生。可以送经过检查的日用品和现金,但药品、违禁品一律不收。病情严重的,及时委托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或暂予监外执行。

家属在慌乱中最容易走错的两步:一是偷偷夹带药品,二是轻信“花钱捞人”。这两步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把家属自己牵扯进去。冷静下来,找正规律师,走正规渠道,才是对里面亲人最实在的帮助。

八、法条出处指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国务院令第52号,1990年3月17日发布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同上)

• 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公通字〔1991〕8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关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

九、盛廷律师提醒

1. 第一时间委托刑事辩护律师,律师是侦查阶段家属与在押人员之间最合法、最高效的沟通桥梁。

2. 把亲人既往病史、长期用药、过敏史整理成一页书面材料,律师会见时可以准确转达给所内医生。

3. 送物前先打看守所接待电话确认当批接收规定,避免白跑、避免夹带违禁品。

4. 遇到“花钱捞人”“花钱办取保”的推销,一律拒绝并保留证据,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免责声明

本文为普法文章,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个案病情、罪名、强制措施适用差异较大,具体问题请携带病历材料当面咨询执业律师。文中所引法条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公安部现行有效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