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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某培受贿2.46亿元为何“把牢底坐穿”?终身监禁与死缓、无期徒刑有何区别?

发布时间: 2026.10.21盛廷刑事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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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还原

2000年至2013年,白某培利用担任青海省委书记、云南省委书记、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获取矿权、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6764511亿元,另有巨额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

2016年10月9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缓,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决定在其死缓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这是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来适用终身监禁的第一案。白某培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交代大部分余罪、认罪悔罪且赃款全部追缴,是判死缓而非死刑立即执行的关键。

信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人民网

二、争议焦点梳理

· 终身监禁是新的刑种吗?与无期徒刑有何本质区别?

· 受贿2.46亿元为什么不判死刑立即执行?

· 终身监禁适用于哪些罪名?普通犯罪会适用吗?

· 判了终身监禁,以后还能不能减刑、假释出来?

三、裁判规则提炼(对标案例库“裁判要旨”体例)

规则一:犯贪污罪、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可以同时决定死缓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四款、法释〔2016〕9号第四条)。

规则二:终身监禁不是独立刑种,而是一种死缓执行方式,严厉程度介于死刑立即执行与一般死缓之间,立法定位是死刑立即执行的替代措施。

规则三:终身监禁应在死缓裁判作出时一并决定,一旦决定,不受死缓考验期内服刑表现影响。

四、法律适用深度解析

终身监禁针对的是“死刑过重、生刑太短”的落差:一般死缓犯考验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经减刑、假释实际执行十几年即可出狱;终身监禁堵死了这条路径。其适用对象严格限定于本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具有从宽情节的特大贪污受贿罪犯——没有如实供述、退赃、认罪悔罪等情节的,仍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赖小民案、白某辉案即为对照。

溯及力上,最高法司法解释明确:2015年10月31日以前的贪污受贿行为,按旧法应判死刑立即执行、按新法判死缓并终身监禁可罚当其罪的,适用新规定。白某培受贿行为发生于2000年至2013年,适用终身监禁正是基于这一“从旧兼从轻”的衔接规则。

五、类案关联索引(案例库 / 公开裁判文书)

1. 张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山西高院 2021 年 10 月二审,受贿 10.4 亿余元)裁判要旨: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论罪本应判处死刑;被告人具有重大立功、认罪悔罪、积极配合追缴赃款赃物等从宽情节,依法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适用终身监禁,死缓减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一审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终身监禁。

2. 邢某受贿案(大连中院 2019 年一审,受贿 4.49 亿余元)裁判要旨: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可判处死刑;鉴于如实供述、重大立功、全部退赃等情节,判处死缓,同时适用终身监禁,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3. 赖某受贿、贪污、重婚案(天津二中院 2021 年一审,受贿 17.88 亿余元)裁判要旨:受贿金额特别巨大,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极其严重;即便存在重大立功,但综合全案情节不足以从宽处罚,依法顶格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尺度对照:数额2亿至10亿余元、有坦白退赃等从宽情节的,多判死缓终身监禁;10亿元以上且无实质从宽空间的,可判死刑立即执行。

六、实务应用指引

对职务犯罪被告人及家属:如实供述的时机、主动交代余罪的范围、退赃追缴的配合程度,决定死刑立即执行、死缓终身监禁与一般死缓的分档,辩护重心应在监察调查阶段就锁定从宽情节。

对家属财产:没收财产限于犯罪分子本人财产,家属合法财产不被执行;但代持、无偿或明显低价取得的财产仍可追缴,应提前梳理财产来源凭证。

七、涉案人员及家属常见问题解答

问:终身监禁的人还能走出监狱吗?

答:不得减刑、假释,死缓期满减为无期后即终身监禁;因病暂予监外执行也从严掌握。


问:终身监禁适用于贪污受贿以外的罪名吗?

答:目前仅适用于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死缓的情形,故意杀人、抢劫等罪名不适用终身监禁制度。


问:没有退赃会不会从死缓变成死刑?

答:可能。退赃退赔、认罪悔罪是从宽情节,缺失时更易被认定“罪行极其严重”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问:家属名下的房产、存款会一并没收吗?

答: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限于犯罪分子本人财产;家属名下财产能证明合法来源的予以保留,代持或无偿取得的除外。

八、全文总结

· 终身监禁仅适用于贪污、受贿罪死缓犯,是死刑立即执行的替代措施。

· 适用前提是数额特别巨大且情节、影响、损失四项条件均特别严重。

· 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一经决定不受服刑表现影响。

· 从宽情节的有无与退赃配合程度,决定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缓终身监禁。

九、盛廷刑事律师提醒

职务犯罪案件的家属,退赃与固定从宽证据宜早不宜迟。终身监禁与一般死缓仅一纸之差,而这一差距取决于调查阶段的选择,事后补救空间极其有限。

十、免责声明

本文依据公开裁判文书、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信息及现行刑法与司法解释撰写,仅供一般法律参考,不构成具体案件法律意见。各案事实证据不同,定罪量刑需结合卷宗个案判断,遇具体案件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