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到底是怎么回事?打官司也能犯罪?

一、先给结论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就构成虚假诉讼罪。
二、真实案例:周某琼案,夫妻联手造假官司逃债
周某琼和邓某泉是夫妻关系。他们欠下了债务,为了逃避履行债务,两人商量出了一个“妙计”——虚构一个借款关系,让“债权人”去法院起诉他们,通过法院判决确认这笔“假债务”,从而在真正的债务执行中稀释财产、逃避还款。
具体操作是:周某琼夫妇与他人串通,伪造了借条和借款合同,虚构了一笔借款。然后“债权人”拿着这些假证据到法院起诉周某琼夫妇,要求还款。因为证据“齐全”,法院支持了“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判决周某琼夫妇还款。这样一来,他们的财产就被“合法”地转移给了串通好的人,真正的债权人再来执行时,发现他们已经“没钱”了。
但这个把戏最终被法院识破了。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琼等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严重侵害了真实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构成虚假诉讼罪。这个案子是最高法发布的依法惩治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典型刑事案例。它传递的规则是:“打假官司”不仅会输官司,还会构成刑事犯罪。
三、虚假诉讼罪怎么判,哪些行为会构成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哪些行为算“虚假诉讼”?最常见的有:一是捏造债权债务关系,比如伪造借条、虚构借款,去法院起诉要“还钱”;二是在执行阶段捏造事实、提出异议,妨碍执行;三是与他人串通,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四是伪造证据、虚构法律关系,骗取法院裁判文书。从我们团队办案经验看,这个罪的核心是“捏造事实”——如果确实有真实的纠纷,只是证据不足或者败诉,那不叫虚假诉讼;但如果完全是“无中生有”编出来的官司,那就踩红线了。
四、盛廷刑事团队的实务建议
虚假诉讼罪近年查处力度越来越大,尤其是在民间借贷、执行异议、离婚财产分割等领域。从我们团队经验看:第一,如果你是被别人“告”了,但这个官司是假的——对方伪造借条、虚构债务,你要第一时间向法院说明情况,同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对方虚假诉讼罪的刑事责任。第二,如果你是原告一方,要确保起诉的事实和证据都是真实的,哪怕证据不足,也不能伪造证据、捏造事实。第三,企业和个人在处理债务、离婚财产分割时,不要想着“打个假官司转移财产”——现在法院和检察院对虚假诉讼的识别能力很强,一旦被识破,不仅输官司,还要坐牢。
五、常见问题解答
问:民事官司输了,会构成虚假诉讼罪吗?
答:不会。败诉本身不是犯罪。虚假诉讼罪惩罚的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提起诉讼的行为。如果确实有真实的纠纷,只是证据不足或者法院没支持你的主张,那是正常的诉讼风险,不构成犯罪。从我们团队经验看,核心区别是“事实是不是捏造的”。
问:虚假诉讼罪是检察院公诉还是当事人自己告?
答:一般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起诉。但如果是在民事诉讼中发现对方虚假诉讼,你可以向法院提出,法院会审查是否涉嫌犯罪,涉嫌的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从我们团队经验看,被害人一方也可以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
问:虚假诉讼能取保吗?
答:要看情节。如果是初犯、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取保空间是存在的。但如果情节严重、涉案金额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取保难度就大了。从我们团队经验看,尽早退赔、认罪悔罪,是争取取保和从轻处理的关键。
六、全文总结
虚假诉讼罪保护的是司法秩序和他人合法权益。周某琼案传递的裁判尺度是:通过“打假官司”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不仅在民事上输了官司,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打官司不是“想怎么告就怎么告”,事实和证据必须真实。
这类案件,是我们北京市盛廷律所刑事团队办理经济类犯罪案件的重点。我们既帮被害人一方追究虚假诉讼的刑事责任,也帮被指控一方做辩护,准确区分“证据不足”和“捏造事实”的界限。如果你或家人正遇到这类问题,欢迎来咨询。
本文仅基于公开判例普法,不代表个案意见。有同类刑事纠纷,可以咨询北京市盛廷律所刑事团队,结合案卷制定方案。
七、盛廷刑事律师提醒
“打官司”是合法权利,但权利不能滥用。伪造证据、捏造事实去起诉,不仅达不到目的,还会把自己送进刑事官司。遇到纠纷,依法维权才是正道。
八、免责声明
本文仅作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文中法条以国家正式公布文本为准,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