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最新资讯资讯详情
最新资讯

卖张银行卡就犯罪?诈骗、帮信、掩隐三个罪名到底怎么分?电诈案件辩护核心

发布时间: 2026.10.20盛廷刑事团队

07-诈骗帮信掩隐三罪名区分.png

引言

现在年轻人被"两卡"(银行卡、电话卡)牵进去的案子太多了。有人出租银行卡赚了几千块,被抓了才知道自己的卡走了几百万诈骗款。家属最懵的是:为什么同样是卖卡,有人定诈骗罪判七年,有人定帮信罪判八个月?今天把这三个罪名的边界讲清楚。

一、三个罪名各自管什么

(一)诈骗罪(刑法第266条):直接骗或者跟骗子一伙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如果你跟骗子事先通谋,或者形成了较为稳定的配合关系——比如约定好你专门负责收赃款、转移赃款,按比例提成——那你就不是"帮助犯",而是诈骗罪共犯,按诈骗总额定罪。

(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法第287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网络犯罪还提供帮助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法释〔2019〕15号第十二条,"情节严重"包括:为3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5万元以上;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等。

(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法第312条):事后帮着转移赃款赃物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法释〔2025〕13号,"其他方法"包括:居间介绍买卖、收受、持有、使用、加工、提供资金账户、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通过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境转移资产等。

二、区分三个罪名的两条核心线

(一)时间线:事先通谋 vs 事后明知

如果你在骗子开始诈骗之前就跟他商量好,由你提供银行卡负责收钱、转移,按比例提成,那就是诈骗罪共犯。如果你是在骗子已经把钱骗到手之后,才知道这笔钱是赃款,然后帮忙转账、取现、买虚拟币转移,那就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二)行为线:提供支付结算帮助 vs 转移赃款

如果只是出租、出售银行卡,让骗子自己往里走账,你没有参与后续的转账、取现、买币操作,那通常定帮信罪。如果你不仅提供卡,还亲自上手转账、刷POS机、取现、买泰达币(USDT)把钱转走,那就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三、电诈案件中常见行为对应罪名

1. 只把银行卡卖给陌生人,不知道对方干嘛,但价格异常、频繁被冻结应当知道的——帮信罪。

2. 跟诈骗团伙商量好,专门收卡接收诈骗款,按1.5%-3%提成——诈骗罪共犯(参考付某案)。

3. 明知老乡是"跑分洗钱"的,仍提供卡并在宾馆帮忙转账——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参考朱某某案)。

4. 架设GOIP设备、提供电话卡拨打诈骗电话——帮信罪(参考邓某某案)。

5. 通过买虚拟币、取现为诈骗团伙转移赃款——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参考王某案)。

四、量刑差距有多大

诈骗罪共犯按诈骗总额算,电诈案件涉案金额动辄几百万,量刑基本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甚至十年以上。帮信罪最高三年。掩隐罪一般三年以下,情节严重的三到七年。同样是提供一张银行卡,定哪个罪,刑期可能差出好几年。

对比表:诈骗罪共犯 vs 帮信罪 vs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image.png

五、常见问题解答

问:我只是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朋友用,不知道他在搞诈骗,也犯罪吗?

答:如果你是以明显异常的低价/高价出租、被频繁要求解冻、收到银行风控提醒仍提供,根据法释〔2019〕15号第十一条,可以认定为"明知",构成帮信罪。


问:卖了一张卡,走账50万,会定诈骗罪吗?

答:如果只是卖卡、没有事先通谋、没有参与后续转移,一般定帮信罪,支付结算金额20万以上即属"情节严重"。只有跟诈骗团伙事先商量好专门负责收钱,才定诈骗罪共犯。


问:帮人取了一笔现金,后来才知道是诈骗款,算什么罪?

答:事后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帮忙取现、转账,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如果事先就商量好"钱到了你来取",则可能构成诈骗罪共犯。


问:三个罪名同时都沾边,会数罪并罚吗?

答:根据刑法287条之二第三款和312条相关规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数罪并罚。辩护策略就是争取往轻的罪名靠。

六、全文总结

电诈关联案件中,诈骗罪共犯、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三个罪名的区分关键就两条:

一看主观明知的时间点(事先通谋还是事后明知),

二看行为阶段(只是提供卡还是亲自转移赃款)。

事先通谋收赃=诈骗罪共犯(最重);仅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帮信罪;事后明知是赃款仍转移=掩隐罪。同样一张银行卡,定哪个罪,刑期可能差出好几年。家属遇到这种案子,第一时间要找律师把"事先是否通谋"这个事实钉死。

盛廷律师提醒

电诈关联案件辩护的黄金窗口在侦查阶段。很多当事人笔录里一句话说错——比如"我知道他们是搞诈骗的,就专门帮他们收钱"——直接从帮信罪升到了诈骗罪共犯。律师介入后第一件事就是会见,把"什么时候知道上游犯罪性质的""有没有事先商量"这几个关键问题问清楚,引导当事人如实陈述,避免被往诈骗罪共犯方向靠。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仅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专业法律意见与诉讼依据,具体案件处理需结合个案事实、最新法律法规及司法裁判规则,如需精准法律指导请咨询专业执业律师。

法条出处与参考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5号)。

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13号)。

参考案例

付某诈骗案(最高人民检察院2025年7月28日发布"依法惩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及相关犯罪典型案例"案例五)。

要点:付某与电诈分子"王涛""吉祥"事先商议,约定由其提供银行卡和支付账户接收诈骗资金,再通过买虚拟币转移,收取1.5%-3%提成。付某还纠集人员设立"转账""记账""买币""司机"小组,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共转移诈骗资金651万余元。

结果:黄埔区法院认定付某与电诈团伙事先通谋、形成稳定配合,以诈骗罪共犯论处,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另犯非法拘禁罪,决定执行七年六个月。

对比案例(同批典型案例):朱某某明知老乡是"跑分"洗钱团伙成员,仍提供2张银行卡并帮忙转账,转移诈骗资金4.3万余元,因系从犯、自首、认罪认罚、退赃,新沂市检察院依法相对不起诉,仅行政拘留十日。两案对比,事先通谋与事后明知量刑天差地别。